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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标准

发布日期:2015-03-22 17:32:50 来源: 作者: 点击:911次 字号:增大 减小
  

 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出色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招生、毕业、利润、收入)。

2、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班子团结,服从上级管理,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

3、重视职工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职工队伍精神状态良好,队伍稳定、无人员上访、治安案件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全员服务意识较强,无吃拿卡要、学员投诉及新闻媒体曝光,学员满意率高,服务投诉指标控制在年度计划之内。

5、“市场竞争意识强”工作措施得力,招生成效显著,为完成全年任务做出贡献。

6、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无教学车辆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7、教学秩序、车容车貌良好、车辆卫生洁净、各项服务检查指标合格率均在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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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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