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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区卫生计生系统竞争性选拔卫生院 院长、副院长资格人选简章

发布日期:2015-10-18 20:03:4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999次 字号:增大 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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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卫生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在2013年有益探索基础上,继续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选拔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资格人选,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1.卫生院院长资格人选6名;

2.卫生院副院长资格人选12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中选拔。

三、资格条件及职位具体要求

符合《江苏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组通〔2008〕6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有胜任职务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竞选院长资格者,男性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6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竞选副院长资格者,男性年龄在46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4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

序号

选拔

职位

人数

具体要求

备注

1

卫生院

院长资格

6

担任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或区级医院中层正职,或在委机关、直属单位任副股职2年及以上。

区四院、五院副院长报卫生院院长资格、中层正职报卫生院副院长资格;区级医院护士长按中层副职报。

2

卫生院

副院长资格

12

担任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层正职,或区级医院中层副职2年及以上;或在委机关、直属单位工作满5年。

四、选拔程序

1.发布简章。

2.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个人报名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选拔的职位,开考比例均为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职位数。经资格审查,确定每个职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

3.人岗相适度评价。对报名者情况进行人岗相适度分析评价,每个职位经筛选后,原则上按1:2进入民主推荐程序。

4.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经人岗相适度评价筛选产生的人选,按抽签号依次进行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不得读书面稿子),陈述自己的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任职优势等,根据民主推荐结果,每个职位原则上按1:1.5进入面试程序。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6.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资格两个职位分别以从事内、外、妇、儿、全科、中医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得少于选拔职位数的70%、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1:1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递补考察。

7.确定人选及聘任。根据考察结果,由委办公会研究产生符合卫生院院长资格和副院长资格的人选,并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今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区卫计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取得相应资格人员中聘任相应岗位,因个人原因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一律取消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资格,今后六年内不得参加系统内高一职级的竞聘。被聘任人员编制实行同向调动(①委直属单位→卫生院;②卫生院→卫生院)。暂未被聘任者作为卫生院院长、副院长的后备人选,后备人选将采用挂职锻炼、外送培训等方式进行培养和管理。本次竞争性选拔产生的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者须携带如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级证明(或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年度考核表、奖励荣誉证、岗位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所有报考者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任职资格。除纸质原件材料外,其他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竞争性选拔院长、副院长资格人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本实施方案由区卫计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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