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本站!

深入开展“树典型、学先进”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2-14 17:37: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794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温馨提示: 演讲代写网www.yanjiang126.com代写各类演讲稿,演讲、竞聘演讲稿、比赛演讲稿、工作总结、述职报告、调研报告、事迹材料、思想汇报等,专业代写,值得信赖。24小时求稿热线:13954956569杨老师  客服QQ:1211246923杨老师   2592463268高老师    微信号:xiezuo100. 

    为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培养和树立更多典型人物、先进人物,推动洛川国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局“及时挖掘、精心培育、分类选树、整体推广”的思路,以服务国税事业、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评选表彰一批具有时代特征,体现洛川国税特色,表现优异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打造国税行业品牌,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力、凝聚力、创造力,促进洛川国税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服务国税事业 构建和谐社会

三、活动范围、类型及标准

(一)活动范围。本活动主要评选和表彰近年来在税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是基层一线的单位和干部职工。

(二)活动类型及标准。

1.集体类先进典型(基层建设示范单位、文明服务窗口单位)。

(1)基层班子团结,作风民主。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强,能认真执行各项政策和税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好;工作思路清晰,改革创新意识强;班子廉政高效,作风优良,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2)工作扎实,业绩显著。在税收核心业务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制度创新、工作载体、工作实绩、人员素质等方面处于全系统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和纳税人的一致好评,能够为全系统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提供先进经验和有益借鉴。

(3)服务优质,管理规范。工作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完备,科学设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岗责清晰,职责明确,内部管理规范,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工作档案资料详实健全。把“树典型、学先进”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创建规划,有明确规范的管理办法并做好定期指导检查。

(4)形象良好,普遍认可。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基层基础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单位软硬件环境持续改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有力推进,社会形象良好,全员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纳税人满意度高,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社会群众的好评。

2.个人类先进典型(感动陕西国税先进人物、优秀县区局长、优秀科所长、岗位标兵)。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大局意识,遵守工作纪律,立足岗位实际,创佳绩,做表率。工作中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个人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2)爱岗敬业,实绩突出。岗位履责能力突出,能够带领本单位或本部门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业务精通,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税收基层单位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因工作业绩突出受到本单位或上级单位荣誉表彰1次以上。

(3)群众认可,示范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群众威信高,在本次评选活动的民主推荐中,群众推荐率达90%以上;个人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在本科室(单位)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对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促进本科室(单位)工作开展有积极的引导、激励作用。

四、方法步骤

评选工作按照各科室(单位)初选推荐,县局审核推荐,市局、省局审核、考察、审定人选、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6月8日)。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方案,明确“树典型、学先进”活动的目的和方法步骤,做好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9日—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先进典型的类型和具体标准,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推荐,初审,初步选出各类先进典型的侯选对象,上报县局。县局将在各(科室)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审核确定并上报推荐对象,经过市局进一步审核上报,省局将组织开展考察工作,最终审定拟表彰单位和个人名单。省局对拟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省局将对各类先进典型进行集中表彰,对获得各类荣誉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市局将按照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给予加分,县局也会对照公务员考核和绩效考核予以加分激励,并采取多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扩大典型影响,充分发挥“树典型、学先进”活动的辐射带动作用。

五、活动要求

(一)为加强对“树典型、学先进”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树典型、学先进”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战军任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信息中心为成员,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各科室(单位)要严格对照先进典型的类型和标准以及评选的方法和步骤,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推荐上报县局(人教科)。

(三)原则上基层建设示范单位可以上报的单位有:城区税务分局、土基税务分局、交口河税务所、稽查局;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可以上报的有:办税服务大厅;个人类先进典型每单位至少推荐1个候选人并上报县局。在先进典型的推荐上报中,既要积极发现,广泛推荐,也要本着“宁缺勿烂”的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弄虚作假,克服形式主义。

(四)请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将《全省国税系统“集体类先进典型”推荐表》(附件1)、《全省国税系统“个人类先进典型”推荐表》(附件2)和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二份上报县局人教科。

     

附件:1.全省国税系统“集体类先进典型”推荐表

     2.全省国税系统“个人类先进典型”推荐表

3.各类先进典型具体评选标准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3

文明服务窗口单位评选标准

1.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单位办税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通过有效形式对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税收政策法规、管理服务规范、税务处罚标准、干部廉洁自律、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

2.文明执法,程序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法程序规范,业务技能熟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按行政审批制度办事,手续简化、公开、公正,无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3.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因地制宜采取告知服务、“一站式”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开放式办税等服务方式。办税人员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使用文明用语,言辞适度,无拒绝接待现象。积极开展义务税法宣传等税收志愿服务活动。

4.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窗口、功能区域标识规范醒目,各类办税设施齐全并运行良好。单位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感动陕西国税先进人物评选标准

1.道德品质高尚,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日常生活中模范履行公民道德和公民义务,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默默为他人提供帮助,为社会做出贡献,事迹可信、可学、可敬,在群众中产生广泛影响。

2.热爱税收事业,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税收工作中有杰出贡献或重大表现,或在平凡税收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始终坚持办事公道、优质服务。忠诚履行公职,秉公执法,心系集体,关爱同事,维护集体荣誉,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主要工作或先进事迹发生在近三年以内,典型事迹在当地或系统内引起广泛关注,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优秀县区局长、优秀科所长评选标准

1.个人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并至少有1次优秀;个人近三年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至少1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群众基础较好,在本次评选活动的民主推荐中,群众推荐率达90%以上。

3.带领本单位或本部门较好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所在单位或部门上一年度圆满完成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目标任务。

4.所在单位或部门工作实绩突出,近三年获市级以上(含市级)集体荣誉表彰至少1次。

5.所在单位或部门上一年度年终绩效考核排名前3名,或跃升幅度较大(最少跃升3个位次)。

岗位标兵评选标准

岗位示范标兵评选按照征管服务类、税务管理类、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岗位进行划分。征管服务类岗位标兵范围包括各县(市、区)局和税务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和办税服务厅人员;税务管理类岗位标兵范围包括从事具体税收征管、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国际税务、进出口税收、稽查、法规、收入核算等人员;行政管理类岗位标兵范围包括具体从事人事、教育、党务、监察、办公室、财务及其他行政工作人员;专业技术类岗位标兵范围包括从事信息技术、税收科研等专业技术人员。各单位在推荐时应根据以上四类分类推荐,具体标准如下:

1.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个人学习效果明显,在省局、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或在考取“三师”资格和学历教育等方面成果显著。

2.业务水平高。熟练掌握和运用税收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本职工作,在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政策法规、信息化建设、政工监察、日常管理等岗位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近三年受到市局以上单位表彰至少一次。

3.服务意识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细致耐心,树立了良好的服务形象,事迹典型突出,近三年无被投诉事项,并受到纳税人一致好评。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爱他人,默默地为他人提供帮助,为社会做出贡献。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省林业厅关于开展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评选表彰南昌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