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某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
根据《某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评估社区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现对工作人员的合理使用,并为工作人员奖惩、培训等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经社区党工委研究同意,今年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将于12月15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某街道各社区居委会工作2015年年度考核,从2015年12月15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进行德、能、勤、绩方面的总结,填写《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12月20日前上交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
2.由各社区管理处挂钩组室与社区负责人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社区居委会全体工作人员、本社区全体居民代表(实到会的居民代表应超过全体居民代表的二之一以上),首先由全体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大会上进行述职,然后组织居民代表对全体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见附件2,建议使用粉红色4A纸)
3.由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根据“两委”会的统一意见以及平时对被考核人的考察和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写出评语,并按本社区工作人员总数的20%提出优秀等次的参考意见。
4.各社区居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分别对本社区所有被考核人员进行相互评议;所有民主测评表由挂钩组统计后交社区党建办。(见附件2,建议使用白色4A纸)
5.由社区管理处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对社区居委会的每一名工作人员进行评议。
6.社区管理处领导班子根据考核领导小组提供的考评情况及个人附加得分,同时按照各社区居委会分组总人数的20%初步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名单。(****组:书记、主任;第二组:副书记、副主任;第三组:支部委员、居委委员;第四组:社区合同工。)
7.对年度考核拟评为优秀等次人员在各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8.社区管理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必要时,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与被考核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以更好地达到考核的促进作用。
三、考核申诉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区管理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社区管理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五、考核奖惩办法
按照《某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当年正式聘用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年终按照正式聘用的月数计发年度考核奖金。
(二)试用期未满人员及工勤人员暂不参加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述职。
(三)年度考核登记表由个人填写后交社区负责人加具鉴定意见。
七、附则
本办法由社区管理处党建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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