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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苏州市小学(第十一届)、幼儿园 (第九届)青年教师“双十佳”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6 14:46:0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850次 字号:增大 减小
  

  

关于做好苏州市小学(第十一届)、幼儿园

(第九届)青年教师“双十佳”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教卫文体办(综合办),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苏州市小学(第十一届)、幼儿园(第九届)青年教师“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基〔xx〕2号)文件的精神,现将苏州市小学(第十一届)、幼儿园(第九届)青年教师“双十佳”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5年以上(2007年8月前从事教育工作),并获得张家港市教坛新秀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在职小学、幼儿园教师。推荐对象以一线上课教师为主(已获得苏州市“双十佳”、苏州学科带头人、苏州市名教师的不再参评)。

二、 推荐条件(见附件一、二)。

三、 推荐办法:

 

请各镇教卫文体办(综合办)、各直属小学、幼儿园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为:南丰镇、大新镇推荐1名,塘桥、凤凰、锦丰、乐余镇推荐2名,金港、

 

杨舍镇推荐3名,直属小学(幼儿园)各推荐1名。我局将组织评审人员对各单位推荐的“双十佳”候选人进行考核,并择优推荐上报苏州市教育局。

四、 材料及要求:

1.认真填写“双十佳”候选人推荐表。

2.认真撰写“双十佳”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

3.提供“双十佳”候选人的获奖证书和论文发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分类提供,请勿装订成册)。

4.材料于xx年3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2)。

评选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双十佳”是促进青年教师成长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镇教卫文体办(综合办)、各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推荐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的综合表现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所在学校公示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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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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