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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XX市第三届 校园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7 16:25:5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851次 字号:增大 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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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民办中学:

为积极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校园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第三届“校园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校园十大道德模范活动的重要意义

道德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是事业发展的保证,是人民幸福的源泉。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开展校园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体现,也是深入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的展现,更是深化教育系统行风政风建设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在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涌现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师德楷模、道德标兵,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谱写着“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的教育情怀。此次道德模范评选,是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广大师生争做雷锋精神接班人的展示平台,同时也是教育系统道德建设成果的集中检视。

二、“校园十大道德模范”的分类和评选标准

校园十大道德模范基本标准是被推荐人选应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近年来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师生,可推荐申报校园十大道德模范。本次评选每类2人,面向全体师生,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助人为乐模范的基本条件是: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的基本条件是: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的基本条件是: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恪尽职业道德,模范遵纪守法,坚持文明诚信教育教学,受到人民群众高度赞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的基本条件是: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努力奉献、开拓前进、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全国、全省或全市****成绩。

孝老爱亲模范的基本条件是: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校园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步骤

“校园十大道德模范”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校园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初审、师生投票评选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是: 

1.推荐人选。这次“校园十大道德模范”候选人主要由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民办中学负责推荐产生。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认真组织师生推荐本单位候选人。候选人资格由市教育局评选组委会考察审定。

2.组织审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单位师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征求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评选办公室对全市推报的人选最后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符合推报条件的人选中,择优确定出50人入围名单,提交评选组委会。评选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和人士组成评审专家小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评,并从候选人评选出20位正式候选人,提交组委会确定。并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刊登在市级媒体上,面向全市公示,听取市民意见。

3.投票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深入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同时启动网上投票和接受社会各界评议等。各单位组织广大师生在正式候选人中进行投票评选,票选结束后要将选票于XX年7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组宣科。

4.综合评定。组委会办公室将社会各界评议情况、投票结果和评委会考察评估情况提交组委会,由组委会最终确定“XX市校园十大道德模范”和“XX市校园道德模范提名”。

四、“校园十大道德模范”的表彰 

 1.评选结果揭晓后,在XX年9月“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后隆重召开颁奖表彰大会,对当选的首届“校园十大道德模范”进行表彰奖励,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和宣传。 

 2.本次活动设组织奖,对评选活动中组织、宣传、投票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第三届“校园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由市教育局组宣科、教育工会、人事科、德育办(团委)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组宣科。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推荐初选工作。要充分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对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社会认可的道德实践典型。

2.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让推荐工作成为师生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师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对入围的推荐人选要运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形象生动地展示校园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风采。

3.要认真做好模范人物典型事迹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各单位上报的“校园十大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要真实、翔实、准确,切忌空话套话、弄虚作假。上报《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一份。以上材料均须同时报送电子稿。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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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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