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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2 17:56:5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845次 字号:增大 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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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各州、地、市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直各厅局团(工)委,各直属企业团委:

为激励广大青年职工创先争优,提高技能水平,在企业改革发展中贡献力量,在实现“十二五”宏伟蓝图中建功立业,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开展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我省参评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11日后出生)的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

二、推荐条件

1.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良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技艺精湛: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业绩突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

4.曾获得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5.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推荐对象要在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某些方面拥有创新成果,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工作步骤

1.推荐申报(95截至)。各级团组织限报2名推荐人选,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审查工作,非公有制企业的推荐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分配名额的20%。要根据推荐人选的事迹注明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各州地市、企业团委推荐1人)推荐人选,报团省委工农青年部集中汇总,团省委将从中择优初评7名报团中央。 

2.审核确认(920前)。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进行审核,确定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和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 

3.命名表彰(9月底)。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为统揽,以青年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以岗位练兵、导师带徒、技能比武、创新创效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的技能性活动。

1.要把生产一线职工作为技能性活动的主体,同时注重培养和提升科研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积极探索在岗位特征明显、易于建立评价标准的教育、卫生、旅游、餐饮等行业系统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

2.要逐步建立各类青年岗位能手的培养路径和评价标准,针对青年技术工人、青年科研人员、青年经营管理人员等不同青年群体,结合岗位特点,设计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时代性的技能培养工作载体。 

3.要把技艺精湛作为评价青年岗位能手的核心要素,并把岗位文明程度和岗位业绩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青年职工提高综合职业素质。 

4.要继续规范企业、州地市的逐层评选表彰机制,注重在各行业各领域发现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优秀青年职工,从中评选出素质过硬、贡献突出的普通青年职工,促使大批各级各类青年岗位能手脱颖而出。 

5.要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推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不断向企事业单位基层团组织扩展。同时,要注重借助行业部门力量,在其所联系服务的经济或社会组织中开展好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推动行业部门制定评价标准、出台支持政策。

各级团组织要把推荐工作作为发现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把握推荐条件,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事迹宣讲、互动交流等方式,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练技能、创先争优作贡献。

95前,各级团委务必将推报名单(加盖州地市级团委公章)、岗位能手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式2份)邮寄至团省委工农青年部,电子版(推报名单,岗位能手的推荐表、事迹材料和电子证件照)同时发至邮箱。逾期不报的团委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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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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