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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临沂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2 16:50:5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770次 字号:增大 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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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宣传部、团委、广播电视台,临沂********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宣传部、团工委,蒙山旅游区管委会宣传部、团委,各大企业、大中专院校宣传部、团委,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团工委:

“临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已成功举办了十三届,表彰和宣传了一批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为进一步弘扬时代新风尚,在全社会倡导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引导、激励广大青年为“大临沂、新临沂”建设奉献青春力量,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共青团临沂市委、临沂日报报业集团、临沂市广播电视台、临沂市青年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四届“临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临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推动青年人力资源开发,举荐、宣传和表彰在我市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树立当代临沂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全市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培养更多的青年人才。

二、参选资格

推荐的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临沂工作、生活的青年。其中包括在临沂居住、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留学生、海外华侨;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

(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在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奉献方面有突出成就。

三、评选机构

(一)评选活动由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共青团临沂市委、临沂日报报业集团、临沂市广播电视台、临沂市青年联合会共同主办。

(二)成立第十四届“临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三)评委会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单位、人民团体的部门负责人、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审议和评选第十四届“临沂十大杰出青年”。

四、评选步骤

(一)推报人选

1、组织推荐:各县区委宣传部、团委为组织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可上报3—5名候选人(不能是同一界别);临沂********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大中专院校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市直机关工委推荐3—5名候选人(不能是同一界别)。

2、社会自荐:各行业系统、单位可直接向评选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允许联名举荐和本人自荐。自荐的人员须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材料齐全、符合参选资格的人选作为候选人建议人选提交组委会研究。

(三)确定正式候选人

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由组委会根据候选人建议人选的事迹材料和评选条件,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候选人公示

通过新闻媒体将正式候选人事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结果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讨论。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投票评选

投票共两种方式:一是公众投票,包括报纸、网络、手机短信投票;二是评委投票。其中公众投票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得票数列前10名的候选人,授予第十四届“临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其他授予第十四届“临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荣誉称号。

五、推报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县区、本系统成绩******、贡献最突出、在青年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和杰出青年。

(三)推报单位要对推报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形成500字左右的考察推报意见。意见应包括考察过程,同级组织人事、纪检、公安、税务、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的书面意见,并加盖县级团委公章。

(四)联名举荐和本人自荐的,由纪检、公安、税务、计划生育等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后,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考察。

(五)所有推报单位和个人要在2013年3月31日前将全部推报材料和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者,不予评审。

(六)推报材料所需有关表格,请登录临沂共青团网站(http://www.lycyl.gov.cn/)文件资料栏中下载。

六、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第十四届“临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

(二)考察推报意见(A4纸打印,详见附件4),加盖县级团委公章,并附当地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书面意见(分别加盖公章)。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

(三)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候选人2000字事迹材料3份和500字事迹简介10份(要求:A4纸打印,事迹真实、文字简炼;内容应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

(四)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一寸近期彩色(红底)免冠照片3张、五寸彩色工作照片3张(一式一张)。单位推荐的由推报单位对原始证书严格进行审查、核对,个人举荐和自荐的由组委会办公室把关。

(五)候选人推荐登记表、候选人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照片均需上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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