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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手段 推进普法进程(下)

发布日期:2014-10-26 17:28:1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1542次 字号:增大 减小
  

    二、新时期普法机制与手段的创新方向

 

    在一片荒芜土地上,树木成林需要百年持久不懈,勤耕不辍。两岸猿声啼不住。中国用二十多年时间走过了别国百年之旅,尤其是举全国之力投资兴建普法这一全民法律素质工程,更是亘古未有。 特别是从去年开始实施的“五五”普法,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重点对象”。短短的一年多时间,我国已有31%的行政村跨入县、市、省级和全国“民主法治村”行列,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逐步展开,建设法治省和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试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有效提高教育效果,改变了全民的理念、行为方式,使公民的素质提高、权利意识增值,并反作用于经济和改革的发展,提升了一个国家的品位,在世界上树立了一个大国的良好法治形象。

马克思说:在改造世界的生产活动中,“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随着中华复兴伟大历史进程的纵深推进,新时期普法教育从内容到形式、从内涵到外延,都需要得到不断的“全新打造”。

(一)创新普法理念,把握时代性。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新时期工作的重心。普法工作只有紧扣国家建设的目标要求,始终坚持把助推、护航小康社会建设作为重要支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才能有为有位。一是强化服务大局理念,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穿于普法教育全过程,通过大力宣传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宪法和与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全民牢固树立发展为大、发展为重、发展为先的理念,激发全民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自觉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贡献智慧和力量。二是强化和谐发展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随着城乡建设的逐步深入,必然涉及部分个人利益格局的调整,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可能随之增加。这就更需要通过加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城镇拆迁、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等政策法律的宣传力度,加大打击制假贩假、坑农害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引导和规范干部群众和企业的法律行为,依法调节各种经济社会关系,依法畅通矛盾纠纷诉求渠道,****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三是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开展普法教育中,把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发动人民,释民惑、解民忧、济民困、维民权、助民富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变“教育者”为“引路人”,通过深入开展各种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把政策法律交给人民群众,引导人民群众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二)创新普法方式,增强针对性。

断增强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注重贴近人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找准****时机普法。结合工人、农民等不同行业的工作规律和工作特征,有针对性地结合重大涉农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比如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则应通过定时、定点、定人培训和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等形式,确保应学尽学、应训尽训,不留死角。二是利用各种纪念活动普法。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线,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国际环境日、中国土地日和税法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纪念活动,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广大人民群众,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三是精心设计主题活动普法。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创新普法活动形式,比如开展 “讲千堂法律课、送万册法律书,赶千场法律集、设万个法律咨询点,放千场法制片、播万篇学法稿,演千场法制戏、立万块法制宣传栏,树千个学法示范户、训万名法制宣传员”为内容的农村普法“五个千万”工程,组织 “百所千人进社区下农村”、“千名律师下基层”、“法律六进”等活动,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普法教育活动,为普法教育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创新普法机制,强化科学性。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调动积极因素,挖掘资源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共举共为普法工作的良好局面。一是着力抓好普法制度建设。领导机制方面。各级普法领导机构要真正担负起领导责任,要经常听取汇报进行检查督促发挥好协调作用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运行机制方面,要继续探索并完善 “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用好各方资源,举社会各界之力,共同做好普法工作。在监督机制方面,人大、纪检监察、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各个层面想结合,使监督机制得以更好地发挥。在保障机制方面,通过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等全方位的保障机制,为普法工作提供宽松的环境。在考评机制方面,要结合新时期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从其思路是否妥当、措施是否得力、形式是否丰富着手,向从是否取得实效的更深层次加以考核,突破普法的框架在整个社会经济建设的范围内考察其实际效果,避免脱离实际、华而不实的简单化和表面化。

三、创新普法机制与手段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审时度势,开拓创新,是新形势对普法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新时期的普法工作更应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注意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一)传统手段与现代方式相结合

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倡导有关传媒阵地办好法制栏目通过以案释法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

(二)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相结合

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价值在于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普遍教育是基础但某些特定人群如领导干部、青少年、流动人口等或因其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或因其在工作中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或因其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特殊、迫切需求而成为特定时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加强特别教育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速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学法是手段不是目的。学法的目的最终在于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实现立法公开,指导公民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可以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加强法律服务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公证事务、调解纠纷矛盾的过程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的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其效果远胜于空洞的说教。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然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新的历史时期对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紧扣新时期普法工作新规律、新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思维创新为提前,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研究和探索,寻求突破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才能切实把普法这项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做大、做强、做精、做细,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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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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